從2022年1月1日起,年終獎就要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一并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了,而今年(2021年)內的年終獎收入仍可以單獨計稅。
個稅變了! 明年1月1日起執(zhí)行! 文件中明確:自2022年1月1日起,個人取得年終獎不再適用優(yōu)惠算法,即不能再單獨計稅,應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。 年終獎納稅方式要變了,年內發(fā)、年后發(fā)到手獎金可能相差上萬元! 一、年終獎單獨申報 應納稅額=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×適用稅率-速算扣除數(shù) 適用稅率: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(shù)額對照月度稅率表確定: 月度稅率表 二、年終獎并入綜合所得申報 應納稅額=(年收入-減除費用-附加扣除-專項附加扣除-其他扣除) ×稅率-速算扣除數(shù) 綜合所得適用稅率表 舉兩個栗子: A公司小王,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、免征額等后,應納稅所得額15萬元,年終獎3萬元。按單獨計稅的方式,小王共需繳納900元個稅,年終獎到手29100元;按合并計稅的方式,相當于年終獎扣稅6000元,到手24000元。對小王來說,兩種計稅方式下,到手的年終獎差了5100元。 B公司小李,2020年工資扣除三險一金、免征額等,應納稅所得額3萬元,年終獎27萬元。如果單獨計稅,小李年終獎共需繳稅52590元,工資繳稅900元,合計53490元。如果合并計稅,則共需繳納個稅43080元。對小李來說,兩種計稅方式取得的年收入相差10410元。 總結一下,單獨計稅適用于工資高于年終獎的員工,合并計稅則適用于年終獎較多的員工。 但,并不是所有的情況都適合單獨申報。 年終獎單獨申報or并入綜合所得? 哪個更節(jié)稅? 1、當年收入(含年終獎)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、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≤0 年終獎選擇并入綜合所得更節(jié)稅。 2、當年收入(含年終獎)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、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≤36000 年終獎選擇兩種方式都可以。 3、當年收入(含年終獎)減去6萬及三險一金、附加扣除等后應納稅所得額>36000 當含年終獎的全年應納稅所得額大于36000時,由于年終獎單獨申報存在雷區(qū)等原因,為使稅負最低,可在年終獎和工資之間進行分配,分配的年終獎按照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申報。 綜上,年終獎選擇單獨申報更節(jié)稅。
技術支持:企劃動力 公安部備案號:粵公網安備44060402002007號